不少电商平台为了提升客户的服务体验,纷纷自筹资金,推出“先报销后退”的预付款机制,但这种机制在一些人眼中也可能是一条“致富之路”。犯罪分子别有用心。 .只是赚了不该赚的钱,一定要交相应的驾驶费。
据澎湃新闻报道,温州瑞安市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利用外卖平台“退款预付款”机制骗取45万余元的诈骗案。被告人许墨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。
据了解,许某此前经营一家寿司店,是在外卖平台上推出的。去年年初,有几位顾客向他反映,他们明明收到了外卖,却收到了订单退款。
原来,徐是正常吃饭的。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,寿司店总公司登录商户账户并取消订单;平台信息不对称,直接向客户支付货款;客户收到退款,也收到了。一顿饭。但在徐看来,平台的“提前申请退款”机制或许是“有前途的”。
去年3月,徐某本人在某外卖平台订购了20个单价超过200元的蛋糕,并选择了“商家外卖”。然而,他没有制作和运送蛋糕。
三天后,平台与商户资金结算日(客户下单后,外卖平台先冻结订单金额,三天后扣除平台费用,再将剩余资金发给商户) )。登录客户账户,因“等待时间过长,发送速度过慢”等原因取消订单。
随后,外卖平台先将订单金额打到了他的账户,徐某成功骗取了4000多万元。
但是,这笔钱并没有直接转入徐的账户。他产生的订单结算款会提前支付,而不是直接打电话给他。
为此,徐某用多个账号开新店,或者用朋友不再经营的店进行上述操作。通过这种方式,徐某能够骗取平台预付款,但平台无法从没有实际营业额的新店或已停业的商店中扣除预付款。
2020年3月至2020年9月,徐某路过10家门店,下虚假订单共计约50万元。同年10月,被公安机关逮捕。经查,徐某骗取平台预付款452823元。
瑞安法院认为,徐某在交割日之前,利用自己或他人的账户,在其本人或朋友的餐厅下虚假大额追加销售订单。在结算日收到平台结算款后,他会以“取消订单”为借口。平台申请退款以非法占有、诈骗他人财物为目的,金额巨大,构成诈骗罪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的有关规定,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,并处罚金7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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